新材料事业部供应商业务对接统一告知函
2026-04-29 16:44:12

供应商业务对接统一告知函

致各合作供应商:

为规范我司供应链管理流程,理顺双方日常业务对接秩序,提升沟通效率、规避对接混乱及信息错漏风险,现正式告知: 自本函下发之日起,贵司与我司所有业务往来,统一以我司采购部门为唯一官方对接窗口。

凡涉及订单下达、交期确认、价格核对、对账结算、送货安排、合同协议、异常协调、资料递交、资质更新等全部合作相关事宜,均须与我司采购员对接沟通。 我司其他部门及个人,无权限对外确认商务条款、变更订单要求、承诺付款及合作相关事宜,未经采购部书面确认的任何口头、私下约定,我司一律不予认可,不承担相应责任。 请贵司严格遵照本要求执行,规范内部对接流程,严禁跨部门私下对接。若因贵司未按规定对接产生的一切问题及损失,由贵司自行承担。 感谢贵司的理解与配合,期待双方持续合规、高效、稳定合作!

 特此函告。

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事业部 

日期:202604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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